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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常态下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26      来源: 字体:

  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强新常态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安函〔2014〕102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精神,针对民爆产品价格放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民爆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加强2015年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和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增强民爆安全监管责任感和使命感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安全生产的关键期。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吸取惨痛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全局意识,增强新常态下做好民爆安全监管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要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狠抓措施落实的具体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国家及行业安全监管法规、措施的执行力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真正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措施”,并以务实、创新抓措施落实,以求真、重效促整改提高。市(州)级民爆监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到所辖企业检查一次,县(市、区)级民爆监管部门每月至少到所辖企业检查一次。各级民爆监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反恐新形势和强化民爆全过程管控新要求,统筹安排好节假日、重要时期及全年的民爆安全生产和企业安全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严格属地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民爆监管部门要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安全发展能力,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推动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继续健全完善本级的监管条件,不断提高自身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重视和加强民爆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要积极创新和改进民爆监管工作方式和方法,既要严肃认真、严格监管,又要清晰界面、不干预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要加强与当地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努力形成监管合力;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民爆行业精细化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

  三、继续“打非治违”,推动治本攻坚

  各级民爆监管部门要在2014年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基础上,继续保持加强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管力度,巩固工作基础,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一是要认真、全面、系统总结2014年民爆安全生产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研究,逐一提出改进和整治措施;二是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和逃避监管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严格规范民爆行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监管措施和要求,严格生产条件审查、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严格新工艺和新装备安全验证,切实提高民爆生产工艺技术的本质安全水平。

  四、健全应急机制,加强节日及重要时期安全监管

  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当前形势,健全本地区民爆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积极完善与本地区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和医疗救护等部门的联动应急处置与协作机制,不断提高民爆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企业结合节日及重要时期的各项安排和要求,统筹组织民爆生产经营,落实应急保障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和停产期间的安全保卫制度,确保信息和工作渠道畅通。要密切关注民爆企业的职工稳定和安全生产新动向,要从稳定大局出发,积极消除产业结构调整、企业重组改革和推进民爆市场化进程中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对已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要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并全方位开展工作,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努力保障民爆行业健康、平稳和安全发展的环境。